1.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体制改革处(安全保卫处)处长王育忠不正确履职等问题。王育忠执行市委文件要求打折扣,擅自同意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国庆期间不参与值班;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对有关项目和项目资金疏于监管,同时还存在违规收取礼金问题。王育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辰区双口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郭瑞章把关不严导致违规领取低保问题。郭瑞章在担任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未严格执行审核把关程序,对部分原低保户因家庭收入增加超出低保享受标准的,未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手续,致使6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郭瑞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红桥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杨涛在环保监测站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杨涛在担任红桥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在环保监测站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延期传达职称评定文件、未按文件要求指导申报工作致使错报、资格审查不严致使虚报等问题。同时,杨涛未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监测站某职工因旷工40个工作日,杨涛未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造成不良影响。杨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北辰管理部资金核算科干部闫继杰在业务审核中未尽审核职责,致使发生违规提取公积金问题。闫继杰作为市公积金中心北辰管理部资金核算科经办岗干部,在审核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未尽审核职责,造成使用虚假结婚证提取公积金问题,数额巨大。闫继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党组成员、第一分局局长马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2017年9月,天津市东海燃料经销公司在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查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过程中,被发现6项安全隐患问题。马生作为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第一分局局长,未严格履行燃气监管职责,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整改问题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马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